DB52/T 1685-2022 电动汽车充电站(桩)防雷技术规范地方标准发布,值得关注!

2022-11-02 14:37:34  
标准号 DB52/T 1685-2022
发布日期 2022-08-09
实施日期 2022-11-01 
中国标准分类号 A 47
国际标准分类号 06.007
技术归口 贵州省气象局
批准发布部门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业分类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标准类别 方法标准
电动汽车充电站(桩)防雷技术规范
电动汽车充电站(桩)防雷技术规范目录

前言
 
本文件按那C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内容。本文件的发布机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贵州省气象灾害防御技术中心提出。
本文件由贵州省气象局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贵州省气象灾害防御技术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吴安坤、丁旻、李迪、郭军成、张弛、吴仕军、张淑、刘波、黄钰、曾勇、邵莉丽、杨群、陈春、张建军


电动汽车充电站(桩)防雷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文件确立了电动汽车充电站(桩)雷电灾害风险评估、防雷设计与安装、防雷装置检测和维护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新(改、扩)建电动汽车充电站(桩)雷电防护装置的设计施工、检测与日常维护。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子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0057-2010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 50343-2012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设计规范
GB 50966 电动汽车充电站设计规范
GB/T 21431-2015 建筑物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
GB/T 21714.2-2015 雷电防护  第2部分:风险管理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电动汽车充电站 electr ic vehicle charging station
采用整车充电模式为电动汽车提供电能的场所,应包括3台及以上电动汽车充电设备(至少有1台非车载充电机),以及相关供电设备、监控设备等配套设施。以下简称充电站。
[来源:GB 50966-2014,2.1.2]
3.2 充电桩 charging point
固定安装在地面或墙壁,为电动汽车蓄电池提供电能的专用装置,包括交流充电桩、非车载充电机等。
3.3 充电区 charging zone
充电站内电动汽车充电时的停车区域。
3.4 风险 risk(R)
因雷击造成的年平均可能损失量(人和物)与需保护建筑物(人和物)的总价值之比。
[来源:GB/T 21714.2,3.1.31]
3.5 风险容许值 toler able risk(Rr)
需保护建筑物所能容许的最大风险值。
[来源:GB/T 21714.2,3.1.33]
3.6 防雷装置 lightning protection system ( LPS)
用于减少闪击击于建(构)筑物上或建(构)筑物附近造成的物质性损害和人身伤亡,由外部防雷装置和内部防雷装置组成。
[来源:GB 50057,2.0.5]
3.7 直击雷 direct lightning flash
闪击直接击于建(构)筑物、其他物体、大地或外部防雷装置上,产生电效应、热效应和机械力者。
[来源:GB 50057,20.13]
3.8 等电位连接 equipotent ia1 bonding
直接用连接导体或通过浪涌保护器将分离的金属部件、外来导电物、电力线路、通信线路及其他电缆连接起来以减小雷电流在它们之间产生电位差的措施。
[来源:GB 50343,20.12]
3.9 浪涌保护器 surge protective device(SPD)
用于限制瞬态过电压和泄放浪涌电流的电器,它至少包含1个非线性元件,又称电涌保护器
[来源:GB 50343,2.0.16]

4、风险评估
4.1 充电站(桩)防雷设计前。宜按GB/T 21714.2-2015进行雷电灾害风险评估。
4.2 充电站(桩)设备可承受风险为公共服务设施的损失,风险容许值Rr为10-3 。
4.3 风险值R与风险容许值Rr进行比较:
a) 若R≤Rr,则不需要采取进一步防雷措施
b) 若R>Rr,应采取防护措施减小充电站(桩)的风险,使R≤Rr。

5、防雷设计与安装
5.1 设计
5.1.1 充电站防雷设计,应现场调査地理、地质、土壤、气象、环境等条件,根据历史闪电监测资料分析所处区域雷电活动情况及雷电灾害风险等级,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5.1.2 充电站防雷裝置的设计应符合第三类防雷建筑物防雷设计要求。与其它建筑物共用接地时,充电站的防雷类别应与建筑物的防雷类别统一。
5.1.3 充电站的配电房、营业用房、控制机房等建筑物防直击雷设计应符合GB 50057-2010中4.3节和4.4节的要求,充电区的输配电、充电桩、通风、监控等设备设施应处于直击雷有效保护范围内。
5.1.4 分散、独立安装的充电桩应处于直击雷防护区内,与周边防雷装置的安全距离不小于3m。
5.1.5 分散、独立安装的充电桩,应按照本标准5.2.3、5.2.4、5.2.5做好接地装置、等电位连接和浪涌保护器的安装。
5.2 安装
5.2.21 闪接器
5.2.2 充电站宜采用接闪带、接闪网、接闪杆或由其混合组成的接闪器。
5.2.3 充电区的接闪带应在沿部四周及易受雷击的部位敷设或埋设后,形成不大于20m×20m或24m×16m的接闪网格。
5.2.4 用金属罩棚为接闪器时,金属板厚度不小于0.5mm,搭接长度不小于100m。
5.2.5 引下线
5.2.5.1 充电区可用罩棚柱内钢筋或金属立柱为引下线。也可专设引下线,专设引下线符合:
——应沿罩棚立鞋表面数设,经最短路径接地;
——与充电桩的安全距离不小于3m;
——3m范围内地表层电阻率不小于50kΩ,或数设5cm厚沥青层或15c厚砾石层。
5.2.5.2 引下线敷设竖直,转角处按建(构)筑物造数作弧形弯曲,其夷角应大于90°。用钢筋做引下线与水平钢筋有交叉的,应采用直径不小于10mm的圆钢作钝角,跨接后焊接连通。
5.2.5.3 每根引下线的冲击接地电阻率不大于10Ω。
5.2.6 接地装置
5.2.6.1 充电站(桩)的防雷接地、工作接地和保护接地宜采用共用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大于4Ω 。
5.2.6.2 接地装置敷设环形接地体,与周国建(构)物基础挂地的间理小子3m时,应将两者的地网进行连接。
5.2.6.3 环形接地体不能满足接地电阻值要求时,应增设人工接地体接地,工接地体接地在土壤中的埋设深度不小于0.5m,距基础水平距离宜不小于1m。宜在每根引下线距地08m~1m处焊出一根直径不小于16mm热镀锌圆截面积不小于100mm2热镀锌扁钢为连接导体,用于连接人工接地体,连接导体及人工接地装置距人行通不小于3m。
5.2.6.4 充电桩金属壳体接地应设置螺栓,螺栓直径不小于6mm,截面积不小于28m2,应设有接地标志。充电桩金属外壳工频接地电阻不大10Ω。
5.2.7 等电位连接
5.2.7.1 充电站(桩)电源应采用TN-S、TN-C-S系统。
5.2.7.2 低压配电线路全线应将电缆直接埋地敷设。当全线采用电缆有困难时,应采用钢筋混凝土杆和铁横担的架空线,应使用一段金属铠装电缆或护套电缆穿钢管直接埋地引入。架空线与充电区、充电桩的距离不小于15m。
5.2.7.3 充电站、充电桩与建(构)筑物之间有电气和电子系统的线路连通时,宜将其接地装置互相连接,可通过接地线、PE线、屏蔽层、穿线钢管、电缆沟的钢筋、金属管道等连接。
5.2.7.4 充电区的防雷接地、防静电接地、电气设备的工作接地、保护接地及信息系统的接地等,宜共用接地装置,其接地电阻不大于4Ω。
5.2.7.5 充电站内的变压器、高低压开关柜、充电装置、照明配电箱、监控设备、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等设备设施及金属构件,应就近连接至共用的接地装置上。
5.2.7.6 充电站供电设备的正常不带电的金属部分、浪涌保护器的接地端均应做保护接地 。
5.2.7.7 充电桩的门、盖板、覆板和其他金属构件,应采用等电位软连接分别将这些部件和充电桩的主体金属构架、设备的箱体连接,连接导体的截面积不小于6mm2 
5.2.7.8 用于充电桩的数据采集、控制、信号、电源等各种线路宣穿金属桥架(或金属管)埋设,金属桥架(或金属管)两端均应进行接地。
5.2.7.9 电子系统的室外金属导体线路宣全线采用有屏蔽层的电缆埋地或架空敷设,其两端的屏蔽加强钢线、钢管等应等电位连接到充电桩主体金属构架处的终端箱体上。
5.2.8 浪涌保护器(SPD)
5.2.8.1 充电站电源系统宜设置三级防电涌保护措施,即低压配电总电源处应安裝I类电源SPD;低压分配电箱处应安装II类电源SPD;充电桩设备入口端安装II类或者IIl类SPD。
5.2.8.2 电源系统的SPD的有效电压保护水平应符合GB 50057-2010中6.4的要求,信息系统的SPD应符合GB 50343-2012中5.4.4和5.4.5的要求。
5.2.8.3 电源的SPD应包含自动脱扣装置,否则应在其相线引接线上串联保护空开,其标准电流不大于前级供电路的1/1.6倍。
5.2.8.4 成组布置的交流充电桩,分级安装的SPD间的线路长度较小时,应加装退耦元件
5.2.8.5 用于充电桩的数据采集、控制、信号等线路的入口端宜装设相应的信号SPD
5.2.8.6 弱电及信号系统的接地应采用共用接地方式。机房应设置等电位连接网络,系统接地干线宜采用截面积不小于16m2的多股铜芯绝缘导线。
5.2.9 其他
5.2.9.1 充电区罩棚上安装有光伏电池组件时,应在罩棚四角设置短接闪杆,短接闪杆应通过金属立柱或专设引下线进行接地,不应与太阳能电池板四周铝合金框和支架连接,但太阳能电池板之间应采取等电位连接,并采用两根以上接地线穿钢管或用屏蔽线与地网连接。光伏系统的配电箱不应安装在有专设引下线的立柱上。
5.2.9.2 灯杆式充电桩可利用灯杆的金属顶端作为接闪装置,宜采用专设引下线。
5.2.9.3 充电站(桩)内防直击雷装置、防撞护栏等金属设施的防接粒电压和跨步电压措施,应符合GB 50057-2010中第4.5.6条的要求。
 
6、检测和维护
6.1 日常检测
充电站(桩)防雷装置检测每年进行1次检测,检测应符合GB/T 21431-2015的规定和要求。
6.2 运行维护
6.2.1 充电站(桩)防雷装置的维护应由专人负责,具体维护检查工作应符合附录A的要求。
6.2.2 及时关注雷电预警信息,雷电天气应停止对电动汽车进行充电。


安迅防雷https://www.ansunspd.com/news/957.html
X
在线咨询
电话沟通
0755-86621158
微信咨询
扫一扫添加微信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