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按照《中国气象局办公室关于切实维护公平竞争防雷装置检测市场秩序的通知》要求,省气象局法规处对气象部门内部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以下简称“资质单位”)整改情况进行抽查。
通过对鞍山、盘锦、喀左、庄河和昌图资质单位整改情况抽查,各单位整改情况良好,能够按照《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要求,拥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经营场所,各项管理制度健全,用于雷电防护装置检测的专用仪器均有法定检定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尤其在人员的配备上进一步完善,各单位工作人员符合资质单位的人数要求并具备相应技术职称,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
辽宁省气象局法规处将进一步加强对省内气象部门内部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的管理,切实维护好公平竞争防雷装置检测市场秩序。(来源:辽宁省气象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