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接闪器
11要求
1.1.1接闪器的布置,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各类防雷建筑物接闪器的布置要求
避雷带、均压环和架空避雷线应按GB 50057-1994中的规定布置.
1.1.2接闪器的材料规格应符合GB 50057-1994中第4章第1节的要求.
1.2避雷针的检查
1. 2. 1检查接闪器与建筑物顶部外露的其他金属物的电气连接、与避雷引下线电气连接,天面设施等电位连接。
1.2.2检查接闪器的位置是否正确,焊接固定的焊缝是否饱满无遗漏,螺栓固定的应备帽等防松零件是否齐全,焊接部分补刷的防腐油漆是否完整.接闪器是否锈蚀1/3以上。避雷带是否平正顺直,固定点支持件是否间距均匀.固定可靠,避雷带支持件间距是否符合水平直线距离为0.5-1.5 m的要求。每个支持件能否承受49 N(5 kgf)的垂直拉力.
1.2.3首次检测时应检查避雷网的网格尺寸是否符合本标准表1的要求,第一类防雷建筑物的接闪器(网、线)与风帽、放散管之问的距离应符合GB 50057-1994中第3. 2. 1条中的规定.
1.2.4首次检测时应用经纬仪或侧高仪和卷尺测量接闪器的高度、长度,建筑物的长、宽、高,然后根据建筑物防雷类别用滚球法计算其保护范围。
1.2.5首次检浏时应测量接闪器的规格尺寸,应符合GB 50057-1994中第4章的要求。
1. 2. 6检查接闪器上有无附着的其他电气线路。如果接闪器上有附着的其它电气线路则应按GB 50169-1992中第2.5.3条规定检查,即“装有避雷针和避雷线的构架上的照明灯电源线.必须采用直埋于土壤中的带金属护层的电缆或穿入金属管的导线.电缆的金属护层或金属管必须接地,埋入土坡中的长度应在10 m以上,方可与配电装置的接地相连或与电源线、低压配电装置相连接”。
1.2.7首次检测时应检查建筑物高于所选滚球半径对应高度以上时,防侧击保护措施,应将合GB 50057-1994中第3. 2. 4条第七款,第3. 3. 10条和第3.4. 10条的要来.
1.2. 8当低层或多层建筑物利用屋顶女儿墙内或防水层内、保沮层内的钢筋作暗敷接闪器时,要对该建筑物周围的环境进行检查.防止可能发生的泥凝土碎块坠落等事故陈患。高层建筑物不应利用建筑物女儿墙内钢筋作为暗敷避雷带。
二、引下线
1.1要求
1.1.1引下线的布置:引下线一般采用明敷、暗敷或利用建筑物内主钢筋或其他金属构件敷设。引下线可沿建筑物最易受雷击的屋角外墙明敷,建筑艺术要求较高者可暗敷。建筑物的消防梯、钢柱等金属构件宜作为引下线的一部分.其各部件之间均应连成电气通路。例如,采用铜锌合金焊、熔焊、卷边压接、缝接、螺钉或螺栓连接。
注:各金属构件可被覆有绝缘材料。
1.1.2 引下线的材料规格应符合GB 50057-1994中第4. 2.1条和第4. 2. 2条的规定
1. 1. 3对各类防雷建筑物引下线的其体要求。
1.1.3.1各类防雷建筑物引下线间距见表2.
表2 各类防雷建筑物引下线间距的具体要求
1. 1.3.2第一类防雷建筑物的独立避雷针的杆塔、架空避雷线的端部和架空避雷网的各支柱处应至少设一根引下线。对用金属制成或有焊接、绑扎连接钢筋网的杆塔、支柱,宜利用其作为引下戏。
1.1.3.3第一类防雷建筑物的金属屋面周边每隔18-24 m应采用引下线接地一次。现场浇制的或由预制构架组成的钢筋混凝土屋面,其钢筋宜绑扎或焊接成闭合回路,并应每隔18-24 m来用引下线接地一次。
1.1.3.4第二类防雷建筑物的引下线不应少于两根,并应沿建筑物四周均匀或对称布置。当仅利用建筑物四周的钢柱或柱内钢筋作为引下线时,可按跨度设引下线,但引下线平均间距不应大于18 m,
1.1.3.5第三类防雷建筑物的引下线不应少于两根.但周长不超过25 m,且高度不超过40 m的建筑物可只设一根引下线。当仅利用建筑物四周的钢柱或柱内钢筋作为引下线时,可按跨度设引下践,但引下戏的平均间距不应大于25 m。
1. 1.3.6烟囱的引下线应符合GB 50057-1994中第3.4.6条的要求。
1. 2引下线的检查
1.2.1首次检测应检查引下线屏蔽工程记录。
1.2.2检查明敷引下线是否平直,无急弯。卡钉是否分段固定,且能承受49 N(5 kgf)的垂直拉力。引下线支持件间距是否符合水平直线部分0.5-1.5 m.垂直直线部分1. 5-3 m.弯曲部分0.3-0.5 m的要求。检查引下线、接闪器和接地装置的焊接处是否锈蚀,油漆是否有遗漏及近地面的保护设施。利用建筑物内钢筋作为暗敷引下线的检查方法正在研究中。
1.2.3首次检测时应用卷尺测量每相邻两根引下线之问的距离,记录引下线布置的总根数,每根引下线为一个检测点,按顺序编号检测。
1.2.4首次检测时应用游标卡尺测量每根引下线的规格尺寸。
1.2.5检查明敷引下线上有无附着的其他电气线路。如果有则应按
1.2.6检查。测量明敷引下线与附近其他电气线路的距离,一般不应小于1 m.
1. 2. 6检查断接卡的设置是否符合GB 50057-1994中第4. 2.4条的要求。
1.2.7采用仪器检查引下线接地端与接地体的电气连接性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