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文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建筑物防雷设备的检浏项目、检测要求和方法、检侧周期、检浏程序和检浏数据整理。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物防雷设备的检侧。以下情况不属于本标准的范围:
a)铁路系统;
b)车辆、船舶、飞机及离岸装置;
c)地下高压管道;与建筑物不相连的管遗、电力线和通信线.
二、条文理解要点
防雷装置的检测应包括对外部防雷装置、内部防雷装置(包括雷电电磁脉冲防护装置)的检查与测蟹。包括对以上装置采取的等电位连接、屏蔽、综合布线、共用接地措施等的检查与测量。
实际上这些装置不仅仅只用于防雷目的.当今人们最为关心的电磁环境中电磁干扰因素包括很多,如按频谱划分,可粗略分为以下几类:
(1)工频干扰(50 Hz):包括输配电以及电力牵引系统.波长为6 000 km;
(2)甚低频十扰(30 kH:以下):波长大于10 km;
(3)载频干扰:包括高压直流输电谐波干扰、交流输电谐波干扰及交流电气铁道的谐波干扰等,频谱在10-300 kH:之间,波长大于I km;
(4)射频、视频千扰(300 kHz'--300 MHz):工科医疗设备、输电线电晕放电、高压设备和电力牵引系统的火花放电以及内嫩机、电动机、家用电器、照明电器等都在
此范围.波长在1---1 000 m之间;
(5)微波干扰(300 MHz-300 GHz):包括特高频、超高频、极高频干扰,波长为1 mm-1 m;
(6)雷电及核电磁脉冲干扰:由吉赫直至接近直流.范围很宽。
由此可见,对雷电电磁脉冲千扰的防护措施是实现电磁兼容环境的措施之一部分。对微电子设备和机房的雷电电磁脉冲防护的屏蔽环境、静电电压、电源污染、各
类电涌保护装置的技术指标的检查与测量也能有效防止其他种类的电磁干扰(例如操作过电压)。这些电磁干扰有的是传导方式通过阻性、容性和感性辆合到线路和设
备中,有的则是通过电磁辐射方式干扰、报坏设备。
在各类防雷装置的设计安装中,它们尤其与低压供配电线路及设备特别是低压控制、保护设备联系最为紧密,密不可分。包括安装位置、能量配合、绝缘配合等问题
在检测中都要考虑到,这些在用的低压控制、保护设备的有效性.包括电源质量也必须得到检验。
该标准主要适用于建筑物的防雷装置。一些独立系统的检测,如高压电力系统避雷装置的检测和对大、中型火电厂,水力发电厂,大、中型变电站等大地网以及对离
岸飞行器、离岸船舶等的防雷装置的检浏另有标准。主要是因为到目前为止这些大地网系统的接地电阻测试方法相当复杂.测试设备笨重,耗时较长。这些大系统的接
地电阻有的需要根据当地土壤电气特性和接地体的尺寸、形状等来推算,有的是通过大电流测试法,需要引数百米长的测试线,并且需要开挖。因此,检测工作不易与这
些系统的正常工作相协调.这些系统有专门的试验技术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进行检测。